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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携手《亚洲法律杂志》(ALB)举办 “跨境融资与并购论坛”

[ 发表时间:2017-11-15 10:12:22   ]

韦烨律师表示,非常荣幸与ALB一起举办本次论坛。ALB是汤森路透旗下的尖端法律杂志,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法律媒体之一,其发布的律所法务评级排行榜单,综合了各类专业的法律评级和排行,是中国及全亚洲最权威的法律排行榜,为客户和读者提供了前沿的法律商业资讯和权威的律所法务评级。

同时,韦烨律师也对大成在跨境融资和并购法律服务领域的丰富经验和明显的优势予以了介绍。大成在一带一路倡议沿线33个国家、44个城市均设有办公室。2017年,大成成立全球一带一路委员会,将在客户面对多区域、多法域的业务时,为客户提供来自本地市场的分析与判断,提供一带一路市场的前瞻分析;同时集中大成各区域专业资源,与各学术机构、各商贸经济组织展开合作,在能源、交通及基础设施、矿产及自然资源、银行与金融等方面,开展“一带一路”项目专项调研,推动一带一路相关市场的法律服务产品的研究与创新,并通过大成全球技术平台,为客户订制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的项目管理平台。大成上海拥有一支视野开阔、经验丰富、能力出众的跨境融资和并购律师团队,借助于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全球性法律服务网络,为面临跨境融资并购难题中的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高价值的信息参考和解决方案。

日趋严格的境外投资监管审查

2015年开始,中国第一次成为资本净输出国家,而到了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金额在2015年的基础上大增30%,达到了惊人的1,888亿美元。中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

然而,诸多不合规、矛盾甚至潜在风险也随之开始浮现水面。一些企业未能准确把握国家“走出去”战略导向,开展境外投资缺乏系统规划和科学论证,盲目决策,后续经营困难,造成较大损失;一些企业将境外投资重点放在房地产等非实体经济领域,不仅未能带动国内经济发展,反而导致资金跨境流出大幅增加,冲击我国金融安全;一些企业忽视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和要求,引发矛盾和纠纷,既造成经济损失,也损害我国对外形象。

2017年1月7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强调战略规划引领、坚持聚焦主业,明确央企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强调要加强境外直接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下发,跨境并购项目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相匹配的要求再次得到了强调。更进一步,11月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通过采取取消“小路条”制度、扩大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重新定义敏感类项目和调整核准备案条件等措施,旨在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全程监管。

“相较于今年年初以来针对境外投资非理性状态出台的短期措施,意见稿的目标显然是建设一个法治化、规范化的境外投资长效机制。”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孙庆南律师在题为“海外投资最新趋势和架构考量”的主题发言中表示,“今年8月也出台过规范性文件,它更倾向于针对境外投资中出现的一些短期乱象加以整顿,然而此次意见稿的出台则更多是从长治久安的角度来建立一种长效制度和法治环境。”

监管制度以外的跨境融资与并购风险

除了境外投资相关制度和政策以外,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还会遇到哪些影响跨境融资与并购项目的不确定因素,尤其是法律方面的风险?

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孙庆南律师表示:“我们不能否认境内/境外政府监管要求对境外并购项目具有很大影响,但是还应当认识到此外还有很多考量因素会影响甚至决定一个境外并购项目的架构甚至成败,例如税务筹划、境内/境外政府监管要求、资金来源(融资和担保)、控制权考量、风险隔离、隐蔽股东信息、规避政策壁垒、业务分离、地域管理、未来融资/退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