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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检:司法改革29项任务已基本完成或结项

[ 发表时间:2017-11-02 10:55:52   ]

中新社北京11月1日电 (李纯 邢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日在北京表示,至今年9月,中央部署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担的29项司法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或结项;检察改革规划提出的91项具体改革举措,82项已出台改革意见或结项。

当日,曹建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时,介绍了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的进展和成效。

——全国检察机关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经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审议、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等程序,全国检察机关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84444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78%。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2015年7月发布常见50个罪名的审查逮捕指引、公诉案件证据指引,今年6月又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制定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年以来,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2624人、不起诉870人。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

——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自身司法活动监督更加有力。自2014年12月起,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6次组织对各省区市检察院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对193起司法不规范案件挂牌督办,对32起典型案例向社会集中公开通报。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保障人民参与,接受人民监督。据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颁布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意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全国四级检察机关3662个检察院已实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全覆盖”“电子卷宗系统全覆盖”“远程视频接访全覆盖”“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全覆盖”“新闻发言人全覆盖”“检察开放日活动全覆盖”等“六个全覆盖”。

——把深化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智慧检务建设迈上新台阶。曹建明介绍,今年底将全面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与服务的“六大平台”。(完)

(编辑:孙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