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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车祸伤者有了应急“救命钱” 可申请救助基金

[ 发表时间:2017-10-24 16:24:08   ]

遭遇交通事故后,若出现肇事方逃逸、受害人家庭困难没钱治疗、肇事机动车没有缴纳交强险且无赔偿能力,怎么办?昨悉,目前,武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道路救助基金”)启动,今后,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在接受抢救时,再也不用担心没钱救命了!

道路救助基金主要用于救助在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解决因肇事车主逃逸或未参加交强险等原因而导致受害伤者救治延误的问题。在抢救伤员的黄金72小时内,交通事故道路救助基金将先行垫付保证医院的抢救费用。

财政出钱,保险公司承办

道路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该基金实行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由市财政局、公安局交管局、卫计委、民政局、农委组成。市财政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救助基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委托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保险公司”)作为业务的承办人,具体承办全市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的申请受理、审核及资金垫付、追偿工作。

目前紫金保险公司在全市设立了中心城区、黄陂、新洲、蔡甸、江夏、东西湖等6个救助基金服务窗口,交通事故受害方可拨打电话027-59761003、通过“武汉道路救助基金”官方微信号咨询。道路救助基金为公益基金,全程申请免费、办理高效,申请人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即可,无需向任何经办人交纳任何费用,若有经办人向申请人收取费用,请及时拨打电话027-59761003投诉。

办理过程很简单

首例当天钱到账

今年10月7日傍晚6点33分,一辆轿车将行人袁某撞倒后逃逸,昏迷的袁某被送往医院抢救。袁某家庭困难,无力承担抢救费用。负责处理事故的东西湖交通大队民警告知并帮助袁某家属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同时向医院和道路救助基金服务窗口下达《救助基金申请通知书》。

道路救助基金服务窗口接到《救助基金申请通知书》后,立即联系东西湖区人民医院和受害人的母亲,帮助其准备相关申请资料。医院于10月11日上午9点30分提交申请垫付抢救费用6643元,紫金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垫付其中符合条件的6639元,当天下午4点25分垫付款转入医院账户,整个申请、受理、审核、支付过程当天完成。

这是道路救助基金正式启用后垫付的首起救助款项,该基金已为4名受害人垫付“救命钱”共计10.32万元。

垫付抢救费用4万元封顶

道路救助基金按照属地原则,垫付武汉市行政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的收费标准应按照事故受害人抢救地物价部门核定的医疗费用标准核算,垫付的抢救费用最高不得超过4万元。

另外,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受伤致残或者死亡,肇事者逃逸或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受害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

(一)受害人为其家庭唯一或主要来源;

(二)受害人及其具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且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三)受害人家庭符合城乡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记者梁爽 通讯员李佳 张先毅 丁小敏

编辑:李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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