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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而能改善莫大焉,难道不能给深圳大学罗女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 发表时间:2017-08-03 15:49:42   ]

   罗女生是找到了。但从香港媒体陆续传来并经大陆权威性媒体确认并刊发出来的不幸消息,是罗女生在香港屯门时代广场因“顺走”价值约2400港元的化妆品及药物而被判监禁10天。其中光明网16:57刊发如下:“经警方人士向记者确认,目前罗女生人已找到,人身安全。但警方没有透露具体失联原因,称涉及个人隐私。据东网1日下午最新消息,罗女生赴港当日(29日)下午3时许,已因盗窃在香港被捕。据称,罗女生在两家万宁商店及一家卓悦商店内偷走约价值2400港元的化妆品及药品,被万宁职员揭发并报警后,已于31日下午在香港屯门法院提堂,被判10天。”

得知深圳大学罗女生因“顺走”化妆品被判10天监禁后,网友们骂声一片

 如今网络那么迅捷,想必大家都知道中国女生近期外出发生的一些事情了吧?不论是在美国失踪了的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日本被奸杀的福建福清陈宝兰、陈宝珍双胞胎姐妹,还是在日本失踪的中国福建女教师危秋洁。。。。。。,如果说在国外我们鞭长莫及的话,那么8月1日建军节爆出在香港这个中国地盘上失踪的罗女生,就更加牵动全国亿万人民的心弦了。

当从香港媒体爆料得知深圳大学罗女生因“顺走”化妆品被判10天监禁后,一览媒体界、微信上的网友们几乎都是从积极的寻找到一片哗然,然后变成了骂声一片。诚然,罗女生作为一个受高等教育的正常成年人来说,因为有“梁上君子”这件不光彩的事情让人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痛心,应该好好教育。在一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里,有身材、有容貌、大学刚毕业的天之骄子,却还会因为随便扭扭屁股都不止挣2000元人民币的年代犯下“顺走”人家物品的错误,她自食其果,她难道不是罪有应得?!不过,我在这里还是借用两千年前春秋时期的一个对话来说明。《左传·宣公二年》(晋灵公) :“吾知所过矣,将改之。”(士季)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一失足成千古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或许是来自贵州偏远地区的罗女生看见心仪已久的化妆品而恰恰囊中羞涩一时起意,也或许是当时店员没在身边导致罗女生有了侥幸心理看见好东西就想“顺手牵羊”。。。。。。其实这些理由都站不住脚,保持清醒头脑的人,哪个不明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呢?相对于其他出门在外噩耗频传的女生来说,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罗女生没有人身生命危险,她活着回来了。至少,我们现在还可以通过判监禁、赔偿损失等严加管教她,让她知道犯错误的代价。正如有些媒体已经由深圳大学公布从“9月将入学深大研究生”到“罗同学系我校2017届毕业生”的字里行间发现了端倪,相信包括深圳大学在内的社会已经让她体会到因此带来的苦果了。

古语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还有一句“人言可畏,积毁销骨”。对待这位刚刚从象牙塔毕业即将踏入社会的女生,请给她一个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重新做人的机会吧。退一步说,即使杀人放火自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法律来制裁,何况,众人皆知日本侵华战争中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难书,但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也还是给了他们一个国家悔改的机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摸着良心,谁又能说自己就是一个完人,从来都没有过错呢?请不要忘了,即使是《西游记》里面的神仙,也都还有迷途的时候呢。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我相信,罗女生肯定要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今后也一定会铭记终生而不会再犯类似错误了。(作者/中国经贸文化网总编辑、学者马祥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