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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东方论坛——建设上海科创中心背景下公证保护知识产权研讨会在沪举行

[ 发表时间:2017-10-16 14:30:22   ]

中新网上海新闻11月16日电(李姝徵)14日上午,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举办2017东方论坛——建设上海科创中心背景下公证保护知识公证保护知识产权研讨会,旨在促进公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推进公证事务创新转型。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正司局长级)施汉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秋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中国公证协会秘书长曹阳出席会议并先后致辞,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上海市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顾惠蓉,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段伟、闫峰等参加。会议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党委书记、代理主任王兴和主持。来自全国公证行业及上海法院系统、司法局系统、律师行业、政法院校、互联网企业等方面的代表近200人参加了研讨会。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强调了信息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肯定了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独特效能,指出知识产权保护相较于一般权利保护的特点,并明确了知识产权公证面临的新需求和新挑战。他指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中,知识产权已成为重要的推动力量,从上海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实践,在建设上海科创中心这一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公证保护面临着诸多新需求和新挑战,需要不断开拓创新,实现公证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突破。上海公证行业在已有的知识产权公证保护的基础之上,要进一步拓展公证保护的服务面,强化知识产权公证保护的广度和深度,综合运用保全证据、强制执行等多种公证手段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供更为完善的公证法律保护;要关注知识产权成果的流转、知识创新企业的投融资等新领域,在更广大的范围内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综合性的、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为知识产权的繁荣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安全保障。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施汉生指出了此次研讨会召开的背景,强调了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对于公证改革具有的重要指导意义,肯定了公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家战略布局上的重要性,并提出公证工作的一切推进与创新都必须与公证事业发展的大方向保持一致的要求。他表示,公证人员乃至整个公证行业要时刻谨记改革与质量并重并举,牢固树立公证质量至上的理念,以改革谋发展,以质量促发展,真正做到两者相互促进;要自觉融入国家发展的大趋势、大格局,多一些工匠精神,上高度,有力度,求精度,挖深度,服务有热度,自觉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保障、服务法制中国建设的宏大目标全方面展开各项公证业务,真正发挥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制建设中的独特效力,为中国公证事业复兴作出应尽义务。

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秋良明确了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对于上海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公证与司法衔接合作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举措。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从国家战略的角度审视了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的工作任务,详细介绍了上海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的具体举措,并指出了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面临的深刻变革。

中国公证协会秘书长曹阳对公证行业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探讨公证保护知识产权的新思想、新方法、新形式提出了要求,充分肯定了当前公证服务知识产权的成果,并指出了当前公证服务知识产权的变革趋势。

本次研讨会设置了两个议题。在第一个环节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丁文联,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王迁,腾讯公司知识产权部总经理徐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屹东,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业务三部主任郭岳萍公证员,中国公证协会公证理论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疆等,在刘疆的主持下,围绕“传统知识产权公证的发展与完善”作专题发言。

丁文联指出,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新技术与新商业模式不断冲击着各个领域的既有生态,公证也未能例外。为了应对新的商业模式与新技术的冲击,构建良性法律生态,公证应在现有法律生态中拓宽拓深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同时,在新的法律生态的构建中寻找新的发展。

王迁通过实证数据分析道,近年来保全证据公证和合同、声明公证几乎占据了知识产权公证业务构成的全部。而为了进一步发挥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公证应该进一步扩大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可介入的范围,以解决更多实务性问题,特别是在市场调查行为保全公证以及数据记录的保全公证中大有可为。

徐炎探讨了“如何破解涉互联网保全证据公证的困境”这一话题。他认为涉互联网保全证据公证遇到的问题主要包括:公证难以满足网络侵权取证的即时性;公证人员难以对同时发生的网络侵权行为作出公证;因为地域屏蔽问题,需在多个地区同时进行验证和公证;网络公证没有统一规范。面临这些复杂多变的互联网证据取证现状,他认为,诸如“互联网远程公证”、“可信时间戳”、“互联网档案馆”等电子公证产品被陆续投入使用,大大解决了传统公证服务即时性不足的问题。

王屹东认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证在发挥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的同时,社会也对公证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因此,他提出公证人应当更加努力勤勉,直面挑战,积极创新,回应诉求,并始终将加强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作为一项核心工作,以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和上海科创中心的国家战略。

郭岳萍通过分析保全证据公证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和上海东方公证处承办的最高人民法院的著名判例——“乔丹案”中的重要作用,激励公证人通过不断努力精进自身的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强调,在未来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业务时,公证人需要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上,针对不同种类的证据提供相应的更为科学有效的公证保全方案以满足当事人的合法需求。

刘疆畅谈了保全证据公证合法性的边际。他通过探讨“公证员以虚假身份或者秘密潜入的方式获取证据是否合法”、“保全网络证据中的合法性问题”这两个最常见的问题指出,如何把握保全证据公证的合法性问题是公证员在日常办理公证中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公证员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中面临的最大的执业风险。

《民法总则》背景下公证保护知识产权的创新

研讨会的第二个环节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上海市版权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创意产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闽键,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冯子豪,上海市徐汇公证处主任助理潘浩公证员,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保全证据部(知识产权部)部长张云伟公证员,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主任蒋浩等,在蒋浩的主持下,围绕“《民法总则》背景下公证保护知识产权的创新”作主题发言。

陈惠珍从知识产权审判的角度指出,保全证据公证中还存在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保全的内容不够全面甚至有错漏、公证程序不够规范、没有公证现场工作记录或记录过于简单。她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公证员应提高为当事人服务的意识,公证员在保全时应尽可能做到全面、细致,公证员应提高公证程序的规范意识。

游闽键展望了人工智能背景下的知识产权公证业务创新。他指出,目前在互联网的支持下,公证机构早已开始尝试初步的“知识产权+互联网+公证”模式;且在未来,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公证业务将会在服务模式上发生革命性转变,从“被动公证”走向“主动公证”,这主要体现为在人工智能背景下,公证服务方式将会发生重大革新,以及在人工智能与公证业务的融合下,未来将可能实现“公证事前监控”。

冯子豪畅谈了互联网浪潮下,公证行业如何创新服务于知识经济。他认为,相较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而言,公证能够达到更高的标准化程度,也更容易开辟出适应现今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尤其是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的新型公证业务。因此,公证行业应当更多地接纳新技术、运用新技术,实现公证业务的创新发展。

潘浩从公证员的视角谈了知识产权预防性保全公证的现状和前景。他认为,目前知识产权预防性保全公证的需求不断增大、从事知识产权预防性保全的公证人员不断增加及知识产权预防性保全公证的形式不断发展,但知识产权预防性保全公证尚有很多不足。展望前景,他认为以下三个方面将发生积极转变:观念(从救济性为主到救济性和预防性兼备)、平台(从劳动密集型到劳动智能型)以及管理(从知识产权保护到知识产权管理)。

张云伟提出可借鉴司法改革成果,设立知识产权公证处。他认为,公证人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唯一以证据制作为主要业务的法律职业,如果固守传统的公证办理模式与千篇一律的证明文书,将面临着被淘汰的风险,所以,如何提供更为专业的证据制作服务于知识产权保护,公证行业责无旁贷。实践表明,专业的知识产权公证机构已呼之欲出。他期待知识产权公证处、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相向而行,共同致力于知识产权的保护。

蒋浩从三则案例切入,探讨了产权司法保护新思维引领公证创新发展。通过具体个案及其折射出的产权司法保护新思维,他认为,公证行业应该直面新型权利形态,拓展公证创新内容;强化权利结构分层分解,丰富公证创新切口;坚持“跳出公证看公证”的衡平思维,防控公证创新风险。(完)

注:请在转载文章内容时务必注明出处!  编辑:李姝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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