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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月2日碧江区发生一起意外溺水死亡事故通报

[ 发表时间:2017-10-05 13:02:19   ]

2017年10月2日,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公安分局相继接到在锦江支流碧江区风情园、清水塘燕子洞、清水村白马洞三个河段发现尸体的警情,随即组织当地派出所、刑侦、消防、乡镇干部群众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经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当地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分别在三地打捞上岸三具女性尸体,年龄分别为40岁、25岁、20岁左右,均符合溺亡特征。铜仁市碧江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政法委、公安、宣传等部门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就搜救搜寻、尸体打捞、身份核查、善后处置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为尽快核实死者身份信息,碧江区公安分局组织大量警力和当地乡镇干部群众沿河道走访村民,摸排事件信息。并围绕在尸体现场发现的桨板,对其归属地、漂流相关行业组织等可能与其有关的信息展开调查。经和碧江区漂流爱好者韩某联系,韩某表示10月2日07时14分有一名微信名称叫“煮玉米”的人与其通过微信联系,称:“今天准备划上游,从小江口下来。”根据这一重要线索,碧江区分局立即对微信名叫“煮玉米”使用者展开身份核查。经查,该微信使用人朱某某为上海市闵行区人,其妻冉某籍贯为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并从冉某的信息里面关联出其父冉崇某、其母刘某和其妹冉慧某。经用刘某、冉某、冉慧某三人的户籍照片和发现的三具尸体进行比对,再经冉崇某现场辩认,确认了死者身份。

经查询冉崇某名下的小型轿车活动轨迹,结合冉崇某介绍情况:其女儿冉某和女婿朱某某于9月30日从上海带回两艘桨板船来到铜仁市碧江区。10月2日上午08时40分,事故涉事人冉崇某驾车将妻子刘某和两个女儿及大女婿朱某某送到川硐办事处小江口村槐花组河边,09时10分左右将自带浆板充好气。09时20分左右,4人分别坐上此浆板开始漂流后,冉崇某在河边驾车跟随。在11时10分左右,当浆板漂流到和平乡桥下时,再次用手机录制视频,和桨板上等人约定下午4点在九龙洞碰头,随后驾车离开。

由于死亡人员下河漂流地点不是处于旅游景区,漂流行为也没有通报当地有关部门和漂流爱好者组织,给搜寻搜救、身份识别、调查核实带来了较大难度。经过两天紧张的工作,碧江区分局已将报警人材料、证人证言、手机录像等相关证据全部收集固定,针对3人溺亡事件,碧江区分局仍旧在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中,并持续组织公安民警、消防、当地干部群众全力做好朱某某的搜寻工作。三名死者遗体已经运往殡仪馆。考虑到该事件对死者家属冉崇某打击过大,铜仁市碧江区环北街道、碧江区公安分局北门派出所已安排专人安抚,耐心做好心理疏导。朱某某的家属已于10月3日从上海赶到铜仁碧江区了解相关情况,碧江区相关同志已组成专门工作组负责对接、协调和事件解释工作。

后续搜寻和调查情况将由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区分局进一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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