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公众号   更新日志   视频教程   购买积分   购买会员   购买记录      
微信新闻
本站新闻
互联网新闻

新疆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受罚

[ 发表时间:2017-09-26 11:50:15   ]

本报乌鲁木齐9月25日讯记者隋云雁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9月21日起,新疆交警部门采取全天24小时不间断抓拍方式,正式对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进行抓拍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在9月1日至20日宣传期内,全疆各地交警部门通过监控抓拍逾期未检验车辆2224辆,通过短信和打电话,要求车主在9月21日前完成车辆检验。

今年以来,该总队和各地交警部门加大了对逾期未检验车辆的管理,加大了告知力度,通过电台、广播、报纸、微信、短信方式公告逾期未检验车辆信息,督促车主尽快检验车辆。

为方便车主检验车辆,新疆已在2015年起实施异地检验制度,除校车、大客车外,车主登记的机动车不需要返回注册地,可在全疆所有检验机构就近检验机动车,检验车辆可以提前三个月审验。超过3年未审验的机动车,交警部门将对其强行报废处理。

(编辑:张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