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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太一彩灯公司被指涉嫌欺诈 冒用灯彩集团名义山西承揽工程

[ 发表时间:2019-05-09 17:49:18   ]

四川自贡工程承揽商和山西中间商谈判时递交的名片和资料明明是一家享誉中外的大公司,签合同时却变成一家名不经传的小公司,工程承揽商被指涉嫌欺诈,两家公司陷入纠纷。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自贡灯彩还是自贡太一?傻傻分不清楚

山西某网络公司最近的日子颇不宁静,其根源来自2018年年底的一次合作。据介绍,2018年11月,该公司(以下简称:山西A公司)承包一处大型商业体的亮化工程,需转包给另外一家施工企业。

经人牵线,四川自贡商人钟敏开始和山西A公司接洽。钟敏自称为自贡灯彩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灯彩)国内事业中心业务副总经理。


据公开资料显示,自贡为彩灯之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该市有彩灯、仿真恐龙制作企业约380余户,从业人员8万余人,年产值25亿元,彩灯产业占据了国内80%的市场份额。

而自贡灯彩在业界享有盛名,其位于久负盛名的“中国灯城”四川省自贡市,由自贡新亚彩灯、自贡天星彩灯、自贡市真彩彩灯等知名彩灯文化企业和深圳投资团队共十七家法人企业整合组建而成。

自贡灯彩的注册资本为6050万人民币,成立于2016年7月5日,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以灯会与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主题公园、景区景点规划、设计、施工及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为主。

钟敏提供的案例ppt的logo也是自贡灯彩。



然而,签署合同时,在钟敏所拟合同中,自贡灯彩却变成了自贡市太一彩灯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太一)。

对此,钟敏表示,自贡太一是自贡灯彩的子公司。出于信任,山西A公司并未调查两者之间的具体关系,双方签订制作安装合同,工程开始实施。

2019年1月下旬,工程结束,却和效果图相差甚远。


此为设计效果图


此为现场照片


此为设计效果图


此为现场照片

另外,山西A公司还发现,自贡太一并不是自贡灯彩的子公司,遂以涉嫌欺诈、工程质量不过关为由拒绝支付尾款185300元。

2019年4月,自贡太一将山西A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山西A公司支付185300元制作费和37060违约金,共计222360元。

是为母公司承揽工程?还是冒名顶替?

自贡太一和自贡灯彩到底是什么关系?钟敏为何在自我介绍和提交案例时自称是灯彩集团的工作人员呢?

根据山西A公司提供的一段录音显示,钟敏说:“灯彩集团是我的上层公司....。.(签合同)不可能用总公司(灯彩)的名义,是为了合理避税。”

真相到底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5月24日,记者拨通了自贡灯彩官方微信号中所留的国内事业部一名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号码,这位周先生表示,钟敏并非灯彩集团的员工,自贡太一也不并是灯彩集团的子公司。

据天眼查显示,灯彩集团的15名股东和对外投资的10家公司中,均没有钟敏和自贡太一的名字。



自贡太一有2名股东,大股东王瑾瑜,认缴75万,占75%的股份,钟敏出资25万,占25%的股份。其股东中并没有自贡灯彩的名字。


钟敏和灯彩集团唯一的交集和一家名叫自贡市真彩彩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自贡真彩)的公司有关。


天眼查显示:钟敏曾于2011年6月29日出资10万,成为自贡真彩的自然人股东,占比为10%;随后于2012年5月31日,和其他股东,一起追加投资,占比仍为10%。1年后的2013年5月9日,钟敏撤资30万,退出股份。

直到2016年,自贡真彩第一次和自贡灯彩发生勾连。当年12月13日,自贡灯彩出资300万,成为自贡真彩的唯一股东,占100%的股份。而当时,钟敏已离开自贡真彩3年之久。

也就是说,自贡太一不是享誉中外的自贡太一子公司。钟敏只是自贡灯彩子公司前股东,如此而已。

身为自贡太一的法人,却向山西A公司提供自贡灯彩的名片,钟敏接受记者时表示,有两大原因:

一、自贡真彩由其和多位合伙人共同创立,自贡太一是自贡真彩的下属公司,自贡真彩已经成为自贡灯彩的下属公司,因此自贡太一也可以说是自贡灯彩的下属公司。

然而,天眼查显示,除了钟敏外,自贡太一另外一位股东王瑾瑜只有一家公司,即自贡太一。目前,王瑾瑜和钟敏均与自贡真彩、自贡灯彩没有投资或被投资的关系。


二、2017年,自贡太一和自贡灯彩曾经达成一项合作,自贡太一可以以自贡灯彩的名义承接工程。不过截至发稿时,钟敏并未向记者提供该合同。

三、工程制作完毕之后,钟敏来山西对接尾款事宜时,身上只有和灯彩公司合作时的挂名名片,所以只能给山西A公司这张名片。

早在2013年就离开真彩的钟敏,却在6年后的2019年仍在使用这张名片。没有带自己公司的名片这一理由,无疑是说不通的。

对于钟敏以自贡灯彩承接工程,山西A公司表示,当初决定和钟敏合作,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相信自贡灯彩在业内的实力,没想到钟敏是冒名顶替。

并非第一次如此操作

据山西业内人士透露,钟敏并不是第一次如此操作,其惯用伎俩就是冒用自贡灯彩之名,得到合作方的信任后,再以自贡太一之名签订合同,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因山西市场足够大,消息不互通,很多公司一时不察,发现后却因合同已签署,无法动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只能吃哑巴亏。


据了解,2011年,钟敏以自贡灯彩名义承包山西某公司彩灯装饰工程。2012年,因对前一年的彩灯工程比较满意,该公司在没有审核资质的情况下,直接将工程交给钟敏负责。然而,此次工程质量并不过关,经过多次交涉,最终以该公司扣除一部分尾款不了了之。天眼查显示,自贡太一目前有5条开庭公告。

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孙渝欣律师认为,上述情形如属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商业欺诈,但在合同签署时,作为签约一方应当及时识别。建议各类市场主体在确定合作伙伴时,应加强对于合作伙伴资质证照的审核,尽可能避免类似情形出现,让不良商家无处遁形。如发生纠纷时才发现此类问题,则可能为时已晚;相关部门也应加强此类市场乱象整治,维护市场应有的诚信和秩序;而商家更应珍视自身声誉,一旦发现冒用自己名义的情形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商誉受损。

(特约记者遆凤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