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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审批事项将100%使用“电子印章”

[ 发表时间:2019-05-24 10:33:03   ]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力争年底前全省审批服务事项“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100%。

5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辽宁将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力争三年内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目标。

据介绍,从1月份开始,省司法厅利用司法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专线电话等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发放《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到目前为止,共发出信件5000封,已收回信件总计2765封,群众向司法厅反馈意见和建议共计4354条。全省14个地级市中,收到群众返回信件最多的为沈阳市,数量为463封,占所发放信件的71.2%。对于群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省司法厅将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做到“一个意见一个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将于10月份左右组织一次“回头看”,力争就每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做出扎实的办理和回应,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并对社会公众进行全面真实的反馈,确保此次“当好人民群众法律服务贴心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针对行政审批职能,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有关要求,对涉及行政审批十二个事项的证明材料改为“个人承诺制”或由行政机关调查核实;将所有的审批事项在政务中心审批、办结,真正做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并且所有审批事项也都使用了省政务中心审批系统,进驻中心的53个审批服务事项有一半以上使用了“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年底前力争“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使用率达到100%,省级平台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为全面实现网上审批奠定基础。

省司法厅“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继续增容,以满足群众的咨询需要;进一步完善“12348”平台服务功能,满足群众多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同时,省司法厅将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力争三年内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年内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