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防系统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认真整改等问题。
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人防系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检查不够,该发现的未发现,发现的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问责或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3.人防领域在人防工程建设、拆除、改造、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收缴、设备采购、招投标、质量监督、验收备案、行政处罚,以及人防企业资质审批、市场准入、人防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贪污贿赂、侵占挪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4.工作作风不扎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不深入、盲目决策、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5.人防系统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突出问题。
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于2019年4月至9月集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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