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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警方打掉一“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河北

[ 发表时间:2019-04-24 17:10:06   ]

针对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沧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重拳出击,积极部署打击“六个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今年来,沧州警方又专门组织针对“套路贷”及延伸出的暴力讨债等问题线索摸排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近日,吴桥警方成功打掉一“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9年4月16日,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赵某的落网,以王某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吴桥警方成功打掉,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破获案件4起。

犯罪嫌疑人赵某 犯罪嫌疑人赵某

到底是什么情况?听小编细细说来!

2018年3月8日,吴桥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一小额贷款公司以借款违约为名,对其实施诈骗,并将其抵押车辆进行变卖。

案件经过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被害人和抵押车辆 被害人和抵押车辆

2017年11月3日,沙某某向吴桥县信发商厦南侧王某某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借款6000元,将价值8万元的雪佛兰轿车抵押在王某某公司。公司员工万某某与沙某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每月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偿还借款利息。2017年11月10日,王某某在没告知沙某某的情况下将抵押车贩卖,万某某获利1000元,其余钱款均被老板王某某获得。车辆被贩卖后,万某某依然每月向沙某某索要借款利息。2018年3月初,王某某指使万某某将沙某某微信好友删除,同时将电话拉黑,导致其无法继续偿还利息。在沙某某因无法偿还利息找到出借人时,万某某通知其合同违约,已将其抵押的车辆变卖。

沙某某遂向吴桥公安局进行报案。

接案后,吴桥刑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对案件进行调查侦破,并于2018年7月20日将犯罪嫌疑人万某某抓获。

案件侦破期间,恰逢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打响,民警在侦破此案同时进行循线深挖,经过多个月的大量走访调查,一个分工明确、恶意通过抵押车辆实施“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浮出水面。吴桥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安排部署精干力量进行侦查。

经查,王某某小额贷款公司于2017年9月开始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截至案发时,包括沙某某在内共有3名群众被诈骗、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借款没拿到先赔一万违约金

犯罪嫌疑人牛某 犯罪嫌疑人牛某

2017年11月份,侯某某向王某某小额贷款公司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并将比亚迪F3轿车进行抵押,借款两万元。王某某等人以给轿车装定位为由,让侯某某签订借款一天的借款合同,并让其第二天来公司换新合同,同时放款。没想到,第二天,侯某某的贷款还没拿到,就被王某某等人以其汽车在别处抵押过为由,让其赔付一万元违约金,否则让其无法拿回汽车。侯某某考虑到车辆自身价值,且拿不出违约金,只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经调查,其实,王某某等人在签订合同当天已将侯某某抵押车变卖。

层层设套 被害人借款4万 最后损失10余万

犯罪嫌疑人杨某 犯罪嫌疑人杨某

2017年10月份,杨某某去王某某小额贷款公司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并将奇瑞瑞虎3越野车进行抵押,借款4万元(其中被王某某等扣留1万元保证金,拿到3万元贷款)。王某某等人以给轿车装定位为由,让杨某某签订借款一天的借款合同,并让其第二天来公司换新合同。第二天,王某某等人肆意认定违约行为,以杨某某的汽车是贷款分期车再次抵押属于合同违约为由进行威胁,在杨某某返还3万元贷款后,另让其赔付2万元高额违约金。双方因此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以不赔付违约金就不让其离开,不能将车赎回等手段威胁杨某某,敲诈其赔付所谓“违约金”。

为了尽快让杨某某筹集到所谓的“违约金”,王某某等人诱骗杨某某办理网络贷款进行偿还,杨某某因对方人多势众,且自己为外地人,内心产生恐惧,于是答应进行网贷支付“违约金”。

杨某某交纳高额违约金后,王某某等人并没有将车返还,而是告知其由于违约,车辆已被山东某公司扣押(其实已被王某某变卖给其同伙)。

杨某某来到山东某公司后,工作人员称,其需要支付2万元才能将车辆开回,并再次诱导杨某某办理网贷,因各种原因,其只得到1万8千元网贷。该公司收取1万8千元后,以钱不足为由告知其不能提取车辆。

最终在王某某及其同伙的层层“套路”下,杨某某损失1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徐某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徐某

案情明晰后,专案组民警先后辗转辽宁鞍山、山东德州等地开展抓捕,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王某某、万某某等9人已全部被警方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提示:如何分辨“套路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