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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在整治 平安出行在贵州系列报道之六十

[ 发表时间:2019-04-09 16:48:21   ]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弘扬正气、树立警威的旗帜。近几年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发现、挖掘、宣传工作,先后推出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王卫平、“中国好交警”蒙培林、大山深处的交警中队、苗乡侗寨群众满意的车管所、“千户苗寨”景区安全“守护神”等一批时代气息浓、内涵挖掘深、宣传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的先进典型,通过讲好交警故事,弘扬了交警队伍的浩然正气,激发和调动广大民警、辅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树立了苗乡侗寨交警的良好形象。

民警深入一线采访

围绕中心工作,

让典型宣传更具时效性

先进典型宣传不仅是对民警辅警个人的宣传,更是宣传一个集体,展现一个团队的整体精神面貌。因此,支队十分重视把握好典型宣传的时机和节奏,让先进典型能够在短时间内传播和扩散,迅速成为民警、辅警学习的榜样,成为推动中心工作的一面旗帜。

抓住时机,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宣传与新闻报道一样,是有时效性的,错过了报道的时机,宣传效果就会减弱。近年来,支队注重抓住最佳的宣传报道时机,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及时组织采访报道,使被宣传的民警辅警受到鞭策,得到激励,也使广大民警辅警能找到一面自己熟悉的“镜子”,学有榜样,干有方向,赶有目标。

2018年,在国庆7天假期长达168个小时的坚守,交警系统涌现出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高速六大队宣传民警及时采写推出《杨显:群众在过节,我们在“过关”,“关”要过得去,还要过得漂亮》、《范毅:群众就是亲人,亲人遇到困难,哪有不帮忙的道理》、《唐永齐: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系列先进人物报道,极大地鼓舞士气。

2018年12月,“抗凝保畅”期间,高速五大队民警魏小波父亲病重,还奔忙抗凝保畅一线,没能见父亲最后一面。宣传科立即对他的先进事迹进行采写,写出《魏小波:奔忙抗凝保畅,没能见父亲最后一面》长篇稿件被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腾讯、搜狐等几十家网站进行转载,《贵州民族报》、《法制生活报》、《贵州公安》等报刊进行长篇报道。

民警深入一线采访(二)

围绕中心、树立标杆。支队建立健全先进典型的发现、挖掘、宣传的工作机制,按照“发现一个、挖掘一个、宣传一个”的原则予以宣传推广。多年来,不论是在工作、生活中接触到的优秀民警、辅警,还是从同事、群众口中听到的好口碑民警、辅警,宣警民警、辅警都会写下一个个真实却鼓舞人心的故事。特别是2017年以来,宣传科把典型宣传工作列入每年的宣传工作计划,力争每年推出一、两个先进典型。

2010年8月,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江中队成立,中队肩负着为“千户苗寨”景区游客保驾护航的重任。然而,提到“千户苗寨”景区,好多人都会知道,但却很少有人了解在景区背后默默奉献的苗寨交警。2017年5月,支队组织宣传科民警辅警深入中队采访,写出了长篇通讯《“千户苗寨”景区安全“守护神”》、《胡光伟:让警徽在“千户苗寨”闪耀》《辅警李诚:退休后重返岗位献余热》等稿件先后被《人民公安报》、《道路交通管理》杂志、《法制生活报》、《西部开发报》、《黔东南日报》以及公安部交管局内网、贵州省交管局微信平台、黔东南州公安局微信平台、州内外各网站采用。通过大力宣传,让人们“认识”了景区交警,彰显了交警为景区、农村道路保畅通忘我的牺牲精神,也感动并激励着苗寨交警撸起袖子加油干!

民警加班写稿

加强新闻策划,

不断提升典型宣传的感染力

支队注重强化媒体报道的组织策划,形成连续性、多层面的宣传声势,力争把典型宣传“做大、做强、做透”,让先进典型一批站得稳、立得住、叫得响,并借力新闻媒体宣传,让先进典型的影响更广泛、更具冲击力。

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民警辅警们通过扎实工作成为业内尖子和能手,通过开展评选活动,以先进模范的业绩鼓舞民警辅警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主动性,也使民警辅警更加明确了在交警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通过努力仍然可以干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2017年以来,支队在全州交警系统开展“苗乡侗寨好交警”评选活动。仅2018年,就有140多名民警、工勤、辅警获评“苗乡侗寨好交警”。评选结果在支队公安内网“苗乡侗寨好交警”栏目进行滚动宣传,并给予获评者一定奖励。事迹特别突出的,支队宣传科还组织人员对其先进事迹进行深挖,推荐给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刊播。通过评选活动,积极引导各级交警对照典型找差距,瞄准先进定标准,真正使典型的激励作用转化为推动各项公安交管工作的强大动力。

对典型进行深度策划。为防止先进典型宣传一般化、模式化,支队通过对先进典型宣传的深度策划,把一些能够走向全省、全国的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通过高端媒体进行宣传,为打造国家级、省级先进典型奠定基础。

《中国县域经济报》(2018年6月7日)报道农村片区交警中队事迹

2012年1月,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六中队成立,负责人蒙培林组织民警、辅警自力更生,发扬“南泥湾”精神,积极开展“警营文化”建设,成为黔东南交警系统的一支文化奇葩、一块亮丽品牌。2013年7月4日,支队派出宣传科民警下到六中队,与民警辅警同吃同住同劳动,倾听民警辅警心声,写出《苗乡侗寨有支“南泥湾”警队》、《积小善 行大爱》等稿件在《人民公安报》、《道路交通管理》、《法制生活报》、《贵阳晚报》、《贵州公安》、《黔东南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表。通过宣传,受到了大家称赞,也获得了殊多荣誉,蒙培林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一等功,入围贵州省第三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候选人,他带领的队伍被誉为苗乡侗寨的“南泥湾”警队。2014年,他被评为“中国好交警”,贵州省仅此一名。

如今,六中队已升格为六大队,“‘南泥湾’是我们永远的精神家园”,在工作中,六大队民警、辅警充分发扬“南泥湾”警队精神,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2018年6月6日,六大队民警杨永贵、辅警石康冒生命危险扑救起火自燃的大货车,挽救了车内熟睡的两条生命和50多万的货物损失。2019年3月,他们荣获第五届“最美从江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受到表彰。

让先进典型形成精品。加强对先进典型事迹、亮点、模式、工作法等的总结提炼,配合以详实的基础材料,深挖典型事迹内涵,放大“闪光点”,力求形成精品。

2013年6月起,黔东南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在16个县市设立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实现“路到哪里,交警就管到哪里”。为全面推动全州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均衡发展,2014年7月,支队组织宣传科宣传民警、黔东南电视台记者深入剑河县交警大队农村片区二中队、榕江县交警大队农村片区五中队、从江县交警大队农村片区二中队等进行深入采访报道。时任黔东南州委书记李飞跃看到支队第254期简报《大山深处的交警中队》后在上面作了批示:“农村交警”发挥的作用重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规范、有序起到了生力军作用,功不可没。对这支队伍要关心爱护,加强管理,使之真正成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守护神”。当年,《人民公安报》、《道路交通管理》、《法制生活报》、《贵阳晚报》等多家媒体予以刊登。随后,支队又多次深入采访,稿子在《经济日报》、《中国县域经济报》、《农民日报》、《黔东南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刊登。

通过大力宣传,有力地推动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健康发展。目前,全州建立起了64个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共有60余名民警和990多名工勤(辅警)守护在乡村路上,农村道路事故发生率逐年减少。如今,这支队伍已成为了农村道路安全的“生力军”,这一工作经验得到全省交流推广。

《法制生活报》(2018年10月11)报道高速六大队民警国庆长假坚守岗位先进事迹

创新宣传形式,

全面提升典型宣传的影响力

先进典型宣传只有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翻新宣传手段,典型宣传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近年来,支队不断探索先进典型宣传的形式和手段,让先进典型深入人心,让先进典型“活”起来。

借助传统媒体造势。充分利用《法制生活报》“交通安全周刊”栏目、《贵州民族报》“贵州交警特别报道”栏目,以及黔东南电视台“法治黔东南”栏目等宣传平台开展典型宣传,确保先进典型同步发现、同步推出、同步宣传,营造强有力的宣传声势。如:《胡光伟:让警徽在“千户苗寨”闪耀》在《黔东南日报》(2018年9月20日)刊登同时,还在黔东南电视台“法治黔东南”栏目进行刊播,使典型事迹为群众所熟知和感动。

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近年来,迅猛发展的新媒体给各行业宣传增添了一个覆盖面更广、影响力更大的宣传平台。从2014年起,黔东南州交警支队先后搭建了黔东南微博、黔东南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新闻体宣传平台,先进典型通过与新媒体同步转发、扩散,形成了全方位的宣传态势和典型宣传的集群效应,提高了典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如:《“千户苗寨”景区安全“守护神”》在黔东南交警微博、黔东南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推出同时,还在州内外的多个公众号推出,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人民公安报 交通安全周刊》(2013年7月23日)报道六中队事迹

拓展其它宣传渠道。在做好新闻宣传的同时,还注重做好内部宣传和社会面宣传。及时将先进典型事迹整理为工作简报挂支队公安内网进行宣传,并向上级部门报送。如:《苗乡侗寨有支“南泥湾”警队》、《蝉联“全国一等车管所”殊荣的背后》、《姚水长:让警徽在苗乡煊煊生辉》、《国庆,168个小时坚守----黔东南交速交警群像素描》、《魏小波:抗凝保畅没能见父亲最后一面》、《胡光伟:让警徽在“千户苗寨”闪耀》等多期简报被采用被省交通管理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内网采用;此外,还将典型事迹做成海报、招贴画在大队营区、客车站等地宣传橱窗广为张贴,扩大典型的影响力。

积极申报立功受奖。在先进典型培养成熟之后,支队积极向上级申报立功受奖,以此来引导队伍进一步迸发出强大的工作动力。2018年,共有25个大队和部门被评为先进集体、文明示范窗口、规模执法单位、10人荣立个人三等功,57人次获的嘉奖,23人次被评位先进个人、执法标兵和文明服务标兵,支队荣立三等功一次。